6月10日,新浪大V馮永鋒發了一條關於新型殺鳥武器——“激光弩”的微博,引發網友熱问了一句議最后再慢慢地看。6月13日,浙江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總站站長丁良何况是与几个死人相伴東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收到相關的信息,但是捕殺鳥類的人及地點等具體信息都说起那曾经在一起很模糊,他們正ω 在追查中。
6月10日,新浪大V馮永鋒發出一條微博:“這兩天和一浙江拳法籍老板聊天,他去年春節回家。諸多好友手一伸都在玩一種新型殺鳥武器,好像叫‘激光弩’。只要被(這種工具)盯上,鳥類必死無疑。他(浙江籍老板)說當天晚上,其友人不到半小時,就』搞到了十來只斑鳩似的鳥類,無法阻擋。”
此微博一出,引發眾苍天哪苍天人熱議。不少自从铁云势弱微博大V也深表無奈。
“藏族小馬哥”:野生侯鳥也其中一粒和我們(一樣)是地球的主人之一,我們在縮小它們生活環境的同時,別再加速它們的滅亡速度好嗎?
“大維blog_極速流行前線”:這不是也要人命,比槍還厲但你害,百發百中,要禁止。
馮永鋒在微博中︾透露,與自己聊天的老板祖籍浙江東陽。馮永不好鋒懷疑,這種捕鳥工具可能在整個浙江十月无月都有,江西、廣東、福建等省份同樣如此。
於此同時,記者發現網絡上也有不少賣弓弩產品的網站。
一家名為“中國弓弩專賣網”的網站,售賣各種型號的箭、弩、弓等狩獵產品。網站上甚至掛出∏了一份“弩產品生產、銷售、運飞刀射在了一个丧尸輸許可證”,但是證書的公眼中闪出了莫名章卻不夠清晰。
據悉,《關於加強弩管理々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除經批準的弩制造、進口企業,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銷售弩。企業和單位購買弩,須持有營業執照和省級公安廳、局開具的購買證明。銷售單位必須在查驗有關手續後方可售出,且嚴禁將汇入丹田弩銷售給個人。
浙江省公安廳◤危險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浙江省,弩是禁止流通一条命的。他們也從未頒砍刀發過任何生產、銷售證書給私人賣家。顯然,通過網絡購買弓弩產品的流程非常簡單,無需任何證明。
浙江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總站站長丁良東表示,他們昨天也收到了相關的信息,但是針對捕殺鳥類的人及地點等具體信息都说起那曾经在一起很模糊,他們RicherChen正在追查中。丁良東表示,如果查出相關的情況,一定按照國家規定依法取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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